关于推荐2011-2012年度浙江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名单的函 时间: 2011/3/31 15:09:43 浏览量: |
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
近两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贸易工作,在省、市商务(外经贸)、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和文化出口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工作取得了较好业绩和成效,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一些企业和项目被商务部等四部门评定为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文化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省文化出口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我省文化企业更好地“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扩大我省对外文化贸易,拟在全省开展2011-2012年度浙江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认定工作。重点企业将涵盖新闻出版、影视动漫、文化艺术等领域。为此,请省文化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按照国家商务部等六部委《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的有关规定,结合各自业务领域实际,分别推荐10-15家企业作为2011-2012年度浙江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备选名单。我厅将名单汇总筛选后,将会同上述三部门共同审定,并联合发文公布2011-2012年度浙江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名单。现将推荐的有关要求函告如下: 1、被推荐企业需填写《2011-2012年度浙江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申报表》,并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2010年工作总结(1份)、2011年文化出口项目计划(含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资金来源情况、项目负责人、具体工作计划、参加境内外展会计划)(1份)等材料。
2、请推荐部门提供一份推荐意见,并附推荐企业名单。
3、推荐截止时间为4月11日。请各部门于截止时间前将有关材料(纸质件)送交我厅服务贸易处(延安路468号省商务厅1416室)。
4、联系人:赵智展,宣婧
联系电话:87050832,85067392 特此函告。
附:《2011-2012年度浙江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申报表》
省商务厅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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