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业进入对外开放新时期

时间: 2020/12/14 22:07:31 浏览量:          

  编者按

  随着企业国际化战略的推行,保险业走出国门的步伐也在加快。“十三五”期间,监管部门鼓励中资保险机构尝试多渠道、多层次“走出去”,扩大保险服务出口,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风险保障。同时,支持保险企业在综合考虑自身实力基础上,通过新设、参股及兼并收购境外保险机构的方式,完善全球经营网络布局,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

  商务部11月初公布的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我国预计吸引外资总规模可达6900亿美元左右,年均引资规模较“十二五”时期增加100多亿美元。这其中,作为全球第二大保险市场,我国保险业在过去5年对外开放程度持续加深的背景下,积极融入全球市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不断丰富对外开放内涵,极大程度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引入先进经营管理理念和技术,综合运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加积极主动地融入全球市场。

  外资险企深度布局我国保险市场

  2016年8月,原中国保监会印发的《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并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

  此后,监管层面不断加大力度推动保险业对外开放。2018年4月以来,银保监会先后对外发布了3轮共计34条银行业保险业对外开放措施,其中涉及保险业的对外开放措施就有14条,包括放宽和取消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放宽外资机构在总资产、经营年限、股东资质等方面的限制等。

  在法规修订方面,2019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的决定。同年12月,银保监会陆续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关于明确取消合资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时点的通知》,明确从2020年1月1日起,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可以达到100%。

  整体来看,外资保险机构在“十三五”期间明显加快了在我国的布局。自发布14条保险业对外开放举措至今,已有超过20家外资险企获批增资超150亿元,另有多家险企在今年发布增资计划,等待监管部门审核。

  据统计,仅在2019年,监管部门就批准了51项外资银行保险机构筹建和开业申请。例如,2019年,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和招商信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始筹建;工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交银康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联(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中信保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大韩再保险有限公司5家外资保险机构开业;友邦保险取得银保监会批复,其上海分公司改建为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为中国内地首家获得设立批复的外资独资人身保险公司;全球最大保险和资管集团之一的德国安联保险集团旗下的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正式揭牌,成为中国首家外资独资保险控股公司;德国安顾拟以8.82亿元参与泰山财险混改;法国安盛集团全资收购安盛天平剩余50%股权,并将更名为安盛保险;安达也多次收购华泰保险集团其他中小股东股权,上述种种迹象都显现出外资险企加速进入我国保险市场。

  瑞士再保险中国区总裁陈东辉对《金融时报》记者表示,对外资机构来说,中国保险业出台的一系列开放政策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一方面,政策层面对外资的准入条件大幅度放宽,特别是对寿险公司来说,基本完全取消了比例限制,使中外险企在同一条件下竞争;另一方面,近年来,我国保险业的表现、营商环境的改善更加坚定了外资参与我国保险市场的信心,特别是不少大型外资险企对我国保险业显示出更加浓厚的兴趣。

  据统计,自2018年以来,银保监会共批准外资银行和保险公司来华设立80多家各类机构,境外保险机构在我国设立了64家外资保险机构、124家代表处和18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受外资保险和再保险公司数量稳步增加的影响,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的市场份额逐年增长,整体实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当前,外资保险公司已成为我国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盛保险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保险行业加快开放,监管部门持续加强监管制度的建设与完善,这一系列变化,都为优质外资险企发挥自身优势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当前,部分外资险企已经深度布局我国保险市场,拥有广泛的业务条线,在理解和响应消费者需求等方面也拥有丰富的经验,可以很好地适应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

  中资险企扩大保险服务出口

  随着企业国际化战略的推行,保险业走出国门的步伐也在加快。“十三五”期间,监管部门鼓励中资保险机构尝试多渠道、多层次“走出去”,扩大保险服务出口,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风险保障。同时,支持保险企业在综合考虑自身实力基础上,通过新设、参股及兼并收购境外保险机构的方式,完善全球经营网络布局,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

  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产品,不仅具有风险保障功能,同时拥有金融产品的共性,国际化程度也在不断加深。近年来,我国诸多创新型保险产品开辟出一条“走出去”的道路。

  与此同时,在经营实力不断增强的背景下,我国保险公司已不再局限于产品“走出去”,而是将产品与服务国际化以及投资国际化相结合,通过收购等方式进行资产配置,实现整体的“走出去”战略。

  另外,作为我国保险业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窗口”,自贸区近年来得到大力发展。保险业积极推动自贸区与我国港澳台地区的保险产品互认、资金互通、市场互联、人才互动。在政策上,鼓励离岸保险制度在自贸区落地实施,并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外汇长期寿险、跨境人民币再保险、自贸区养老保险、影视文化保险、平行进口车保险、保税仓储物流责任保险等业务创新,推动了自贸区内保险资金跨境双向投融资试点,支持保险资金参与自贸区内各类国际交易市场。

  值得关注的是,在我国各行业企业“走出去”的同时,保险业在其中起到了巨大的助力作用。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为例,数据显示,2019年,中国信保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全年承保企业向新兴市场出口和投资2474亿美元;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全年承保我国企业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和投资1338亿美元;对跨境电商、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承保金额达83亿美元。此外,中国信保全年支持民营企业出口2995亿美元,出口信用保险对小微出口企业覆盖面近30%,真正意义上撑起了我国企业“走出去”背后的保护伞。

  “十三五”时期,扩大对外开放让我国保险业可以在更大的舞台上一展身手。深化保险业对外开放,完善市场准入,使中资与外资保险机构具有同等的市场地位,保持监管的一致性,是“十三五”时期我国保险业对外开发的重大成果。落实国家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战略部署,主动对接“一带一路”、自贸区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推动保险企业“走出去”,是“十三五”时期我国保险业开创高水平双向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

  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步伐不会停止。“十四五”时期,保险业保障作用有望得到持续加强,与此同时,双向开放加快推进,保险业国际化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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