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深化全市道路危货企业安全大检查

时间: 2020/6/18 7:13:04          

 

 信息来源: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13日,G15沈海高速温岭大溪段发生槽罐车爆炸事故。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舟山市交通运输局迅速动员部署,下发《关于立即开展全市道路危运企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深化道路危运企业大检查的通知》,自6月14日起立即开展安全大检查。

检查期间,市局将由局领导带队,分为5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对舟山全市道路危运企业进行明察暗访,尤其对2019年以来行政处罚两次以上、有LPG槽罐车运输业务的以及属地交通运输部门检查发现的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抽查。

本次检查以三张清单为主要内容,开展精细化彻查。一是用好“企业底数清单”,进一步掌握全市道路危运企业底数及基本现状,在做好全覆盖的同时,对存在多次运政处罚的,实行重点督查。二是用好“检查对照清单”,对于本次检查内容、具体要求列明清单,实现对标对表检查。三是用好“隐患(排查、整改、处罚)清单”,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整改、停产停业、处罚情况实行清单化管理,强化后续跟踪。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本次行动要求做到“三个100%”,即企业检查覆盖率100%、问题列入清单化管理率100%、隐患落实整改率100%,对发现的问题一一形成清单并确保整改销号到位。同时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在专项活动开展期间,市交通运输局还将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对检查工作开展不力、隐患排查整治效果不佳、整治工作滞后的、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地区坚决予以督办、通报批评并列入相关考核内容。同时利用各类媒体,营造舆论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宣传先进典型,对工作开展不主动、隐患不能及时排查整改的及时予以曝光。(舟山市交通运输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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