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观点(2)| 疫情对我国文化产业的影响及政策建议 时间: 2020/2/25 20:39:16 浏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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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由武汉爆发并迅速向全国蔓延。国家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了一级响应的防控措施,这不可避免地对中国各行业造成短期压力和长时间影响,而那些高度依赖人群集聚消费的文化旅游、电影、演艺、节庆会展等文化行业更是首当其冲,影响巨大。
新冠肺炎疫情对2020年文化产业的直接冲击
疫情防控时期,人口流动和集聚急剧萎缩,严重依赖于人员集聚的部分文化产业营业收入遭遇断崖式下滑,甚至可能会出现一定时期的零业绩。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后,党中央和国务院反应迅速,中央政府已在2020年1月末部署全国范围的超强防控工作,各省市也纷纷启动一级响应机制。
目前疫情正在逐步得到控制,如果防控措施得当,预计4月份后疫情基本平稳;但整个疫情的直接冲击将持续至6月份。其中严重依赖于人员集聚的文化旅游业、演艺业、电影业、节庆会展业、体育休闲业等遭受的冲击最为严重。
不同于其他行业主要是中小企业受到较大冲击,文化产业中所有类型的企业都会遭受较大的不利影响,大中型企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尤其严重。因营业收入“腰斩”,而文化企业仍需支出相对固定的房屋租金、人员工资等,企业利润将会出现大幅度下降。
此外,由于国家采取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周期长、手段严,导致人员返工延迟、物流速度放缓、企业工作效率下降等现象,这给那些非严重依赖人员集聚的文化行业也带来不可避免的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对2020文化产业的间接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除了在防控期会对文化产业造成直接冲击,还会在疫情结束后因GDP增速及居民收入增速的下降、居民必要支出的增加等因素,对文化产业产生间接的不利影响。相比直接冲击,这一影响持续的时间可能更长。
首先,由于民众闲暇时间的稀缺性,文化产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的直接损失难以完全弥补。随着疫情结束,文化旅游业、演艺业、电影业的收入都会恢复正轨,部分弥补疫情防控期间的直接损失。但是,人们的个人时间,特别是闲暇时间的有限性,决定了文化产业前期的损失不可能完全弥补。其次,新冠肺炎疫情会造成我国GDP增速的下降,从而给文化产业带来一定程度的潜在损失。我国目前的经济总体上仍然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阶段,此次疫情将会进一步加大经济下行压力。与此同时,我国总需求结构中消费及对GDP的贡献率、产业结构中第三产业占比均已超过50%,而此次疫情对第三产业、对消费拉动的不利影响明显要强于对第二产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最后,由于城镇居民用于耐用消费品的必要生活品支出的增加,文化产业的潜在损失可能进一步增加。
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生理和安全需求始终是人首要的、最基本的需求,文化消费需求只能在保证基本的生理和安全需求后,才有条件实现。上文我们分析的GDP增速下降造成的文化产业的潜在损失,是建立在文化产业收入占GDP比重维持不变的基础上的。
但实际上,新冠肺炎疫情还会造成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的下降及必要生活品支出的增加,从而可能使得文化产业收入占GDP比重有所下降,进一步加大文化产业的潜在损失。
新冠肺炎疫情对文化产业的深远影响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在对我国文化产业造成短期冲击的同时,也可能产生一些深远的影响。
一、加快新兴数字文化产业的迅猛发展
近年来,互联网、人工智能和5G等新兴技术的快速发展给文化产业带来一些革命性的变化。催生了动漫游戏、网络视频、数字音乐、数字阅读、网络直播、在线教育等新兴的文化业态与模式。
在新技术浪潮下,我国的数字文化产业一直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2016年与2017年,我国以“互联网+”为主要形式的文化信息传输服务业收入分别为5752亿元、799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0.3%、34.6%,增速远远高于文化产业的总体增速。我国也已成长起阅文集团、腾讯音乐娱乐集团、虎牙直播等潜在的数字文化“独角兽”企业。
此次疫情期间,传统的线下文化类相关企业遭受重大冲击,而新兴的数字文化产业却由于在线消费的特点而优势凸显,在亿万民众居家隔离、远程办公期间获得了更大的市场份额。数字文化类上市公司股票也在近日受到了资本市场的追捧,如在线教育类上市公司全通教育在2月3日逆势大涨6.58%,并在接下来的四个交易日收获四个“涨停”;在港交所上市的数字阅读领域龙头阅文集团股价也有所上涨。
二、加速传统文化产业经营的互联网化升级
新兴技术在创造新的文化产业业态与模式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对传统文化产业的经营方式产生重大影响,促使传统文化产业的经营方式趋于多样化。
事实上,国内市值最高的演艺类上市公司宋城演艺在2018年半年报中指出,随着影视传媒、综艺节目和互联网娱乐为代表的娱乐形态异军突起,人们的文化娱乐消费面临更多选择。该公司一方面增强景区的氛围和体验感,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参与性及互动性;另一方面,也以开放的心态拥抱互联网,通过相关互联网公司的合作积极介入线上娱乐,努力打造线下演艺和线上娱乐的O2O生态圈。
此次疫情防控期间所造成的长时期物理隔离,使得传统文化产业相关企业加速了与互联网技术的结合,如春节档电影《囧妈》实现的在线首播,部分博物馆与旅游景点推出的在线游览,教育培训类机构加快布局的网络授课等。
提前布局线上娱乐业务的宋城演艺股价在2月3日的交易日仅下跌4.60%。经过此次疫情后,网上首映、VR旅游等方式会更加普及,文化产业“互联网+”时代会加速到来。
三、加剧文化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
我国文化产业缺乏大型文化产业集团,文化企业规模普遍相对偏小,业务模式单一,利润率较低。如A股文化产业市值最大的上市公司中国国旅主要从事旅行社经纪业务,2018年营业收入480亿元,净利润约40亿元;携程网主要从事在线旅行服务,2018年营业收入310亿元,净利润11亿元;宋城演艺2018年营业收入16亿元,净利润约13亿元。这些上市公司的经营表现均与迪士尼相距甚远。但是,随着我国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居民对高质量文化休闲服务的需求也日益增加,我国文化产业在迎来更加广阔的市场前景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发生产业结构的调整。
具体而言,文化企业的兼并重组将会增多,个别文化产业龙头企业与集团公司将会脱颖而出。此次疫情爆发后,我国文化产业在短期内将遭受较大冲击,文化旅游和休闲服务类企业可能会遭遇较为严重的危机,即便有政府的救助政策,一些企业可能在短时间内难以走出困境,因此,部分优质文化企业可通过兼并重组来扩大自身的竞争优势与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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