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时间: 2009/7/31 0:00:00 浏览量: |
财税〔2009〕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财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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