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印发促进快递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时间: 2014/7/4 10: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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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快递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对山东省快递业的健康发展提出了意见。 《意见》指出,省直有关要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目标,编制我省快递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要将快递服务网点纳入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对适宜快递服务发展的工业园区、住宅区、商业区,优先考虑快递服务网点的进驻。支持快递企业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快递服务基础设施或提供快递服务。 《意见》还指出,各级政府要进一步优化促进快递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实行快递服务业用电、用气、用水、用热与工业同价政策。全面落实“营改增”试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微快递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推动社会资本进入快递服务领域。引导快递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等方式,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竞争力强的大中型现代快递企业。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引导规模以上快递业加快在农村地区的网络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快递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政策。支持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制造业等相关企业构建合作发展平台,实现合作共赢。引导快递企业发展分销配送、供应链服务和一体化物流。 推动快递服务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资源优势互补,完善城市快递配送网络,保障快件运递专用车辆有限快速通行,改善快递运输环境。鼓励快递企业购置新能源汽车,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优惠。鼓励快递企业采用甩箱运输、甩挂运输等先进运输方式,提高运输效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高等院校应当为快递企业投递快件提供通行、车辆临时停放、派送等便利条件。鼓励快递企业因地制宜、与机关、学校、连锁商业机构、便民服务设施、社区服务组织以及专业第三方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投递服务合作,提高“最后一公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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